宗教與信仰的差異        取自基督徒靈糧補給站

經上說:「神造萬物,各按其時成為美好,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裡。」(傳3:11a)

人既有追求永生的「心志」,於是藉著「受造」的理性,「推出」世上多種「宗教」。自古至今,從落後至文明社會,人們都期望從宗教得到解脫。

經上說:「然而神從始至終的作為,人不能參透。」(傳3:11b) 人既無「能力」來參透神的作為,於是神就藉著「先知」和「使徒」的手寫下聖經,將自己「啟示」給人,使人認識祂的作為。神先在舊約藉「律法」啟示祂的「公義」,後在新約藉「恩典」啟示祂的「慈愛」。若非從上頭來的啟示,「受造物」對「造物主」的認識,依然是「蒙昧無知」。所以經上說:「世人蒙昧無知的時候,神並不監察,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。」(徒17:30)

「基督信仰」異於「世上宗教」

許多人以為基督教也是一種「宗教」,人們只要信「基督教」,就成了「基督教徒」。其實不然,耶穌降世為人之前,世上早有各種不同的宗教。神差遣耶穌來世上的目的,不是要「另立宗教」,因為宗教本身無法徹底解決罪人的問題,乃是要「建立信仰」。經上說︰「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,未見之事的確據。」(來11:1) 又說︰「仰望為我們的信心,創始成終的耶穌。」 (來12:2) 所以,我們不是信「基督教」成為「基督教徒」,乃是信「基督」(接受他作我們個人的救主)成為「基督徒」。前者只要接受教義,遵守教規就行了;但後者除了接受教義,遵守耶穌的教訓外,還要與基督建立密切的「關係」。

「基督信仰」就是「作主門徒」

全本聖經中只提到四次「信徒」:(徒15:5)(加6:10)(提前4:10;12),絕大部份都是提到「門徒」。耶穌與我們之間的「關係」比教條重要得多,所以耶穌在頒布大使命時,要我們到普天下去傳福音,使萬民作基督的「門徒」(大28:19),不是作基督教的「教徒」。

耶穌親自教導我們,作「門徒」是要付上「代價」的。耶穌說:「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,不能作我的門徒。」(路14:27) 可見作主門徒也要好好對付在人裡面的罪,當順從聖靈行事,不順從肉體行事。耶穌又說:「你們無論甚麼人,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」(路14:33) 可見作主門徒不能一腳踏兩船,人不可能愛神又愛瑪門(金錢)。誠如保羅所說:「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,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。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,看作糞土,為要得著基督。」(腓3:8)

耶穌說:「我來,是要叫你們得生命,並且得的更豐盛。」

願我們都不停留在作信徒,因為神呼召我們是要作他的門徒,來承受他賜下豐富的恩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