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會的標誌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梁傳道

教會的標誌始於初期教會信經的確立,傳統以聖潔、大公、使徒、合一為教會的標誌。但隨著十六世紀宗教改革,教會的標誌面臨新的挑戰,在不否認傳統的前提下,改教者分別對教會的標誌提出各自不同的看法,他們將真教會的標誌歸納為三個方面:

(一) 宣講純正的真道

這標誌是以聖經為信仰和行為的準則。教會若能正確宣講真道,人便能明白福音,因信稱義,這也是教會的使命(太28:19-20)。教會若離開真道,就將失去其存在的意義(加1:6-9, 11-12)。但值得注意的是,教會宣講真道的標誌,並非是唯我獨尊,排斥異己,因為人對真理的認識是有限的,這裡所強調的是,凡屬基督的教會,必須在基要的真理上,持有同樣的認知,使信仰得以紮根在福音的真道上。

(二) 正確施行聖禮

這標記是為了反對錯誤的聖禮實施,好像天主教將聖餐看作是獻祭,認為當神父禱告時,這酒和餅已成為主的身體和寶血,如此的聖餐觀嚴重偏離了聖經的教導。改教者將聖禮看為是神應許的記號,認為教會只有洗禮和聖餐兩個聖禮,因為那是主親自給教會的吩咐(太28:18-20, 26:26-30),所以執行聖禮也應按主的話,不可私意而行。聖禮雖非救恩本身,但卻是幫助人認識救恩的途徑,所以聖禮必須與神的道結合。它既是像徵,也有屬靈的意義,表明神同在的恩典,及我們與主生命的聯合。

(三) 認真執行紀律

除了宣講真道及正確施行聖禮之外,教會的紀律也被看為教會的重要標誌。懲戒不但是主的教導(太18:15-18),使徒保羅、彼得也都有提到(林前5:4-5, 13; 提3:10; 徒5:1-11),為要保守教會的聖潔與純正。懲戒的權利乃耶穌親自交付他的門徒(太16:19),所以教會作為基督的身體更應看重信徒純潔的品格(弗5:26-27)。

以上是改教時期針對天主教而建立的三個教會標誌,其重點是強調“真道”的重要,真教會須持守和忠於神的話語。但是,今日教會的標誌可以更具體地歸納為以下幾方面:1)一個屬耶穌的教會;2)傳揚神真道的屬靈團體;3)正確地施行聖禮;4)具備領袖結構治理教會; 5)執行紀律並保持教會的聖潔;6)傳揚福音見證基督;7)敬拜與愛的團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