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主見證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梁傳道

今年教會的主題是“作主門徒,見證主道,榮耀主名”。成為基督徒,生命會漸漸長進,活出見證。耶穌說,凡好樹都結好果子(太7:17),保羅也指出,若有人在基督裡,他就是一個新造的人(林後5:17)。那麼,基督徒如何作主見證呢?

 (一)在教會作見證

聖經告訴我們,教會是基督的身體,也是信徒生命彼此聯絡的管道。基督徒在教會裡的見證,是基督生命的流露。耶穌在世時,祂曾為門徒作榜樣,教導他們如何彼此相處,若有人要作首先的,就要作眾人的用人(可9:35)。在上十字架前,耶穌為門徒洗腳,然後賜下彼此相愛的新命令(約13:14);保羅在他的書信中,強調信徒間彼此的關係,他鼓勵基督徒要彼此同心(羅12:16)、包容(西3:13)、順服(弗5:21)、接納(羅15:7)、饒恕(弗4:32);同時他也警戒信徒不要彼此分爭(林前1:10)、論斷(羅14:13)、相恨(多3:3)。信徒在教會中彼此相愛的見證,不但是教會的祝福,也是福音的管道,讓眾人認出我們是基督的門徒。

 (二)在家庭作見證

基督徒除了教會外,家庭的見證尤為重要。一個人信主後,其生命的改變,在家庭產生的影響最大。我們常聽見夫妻,因另一半信主後生命的見證,而認識耶穌。所以,信徒在家庭的見證可說是最有效傳福音途徑。但另一方面,信徒在家庭裡見證也是最難的一個環節,因為家庭中都是你最至親的家人,他們不但熟悉你的長處,更清楚你的短處;為此在家庭裡,信徒的見證要求更高,考驗也更大,甚至還要面對逼迫。面對如此處境,基督徒如何為主見證呢?答案是需回到主的面前,專心仰望祂,並靠主得勝。

(三)在社會作見證

耶穌稱門徒為世上的鹽和光(太5:13-14),表明基督徒的生命已從世界分別出來。信徒雖不屬世界,但卻要進入世界。一方面,因我們蒙主的大愛,便可以愛身邊不同的人。凡事為主的緣故,兢兢業業,把最好的獻給神。另一方面,因不同的世界觀、人生觀及價值觀,我們的生命也將帶來人對信仰和生命意義的思考。聖經說,基督徒是基督的見證(徒1:8),基督的信(林後3:3)。既然是信,就應該與人分享,基督徒的生命不只是留在神家裡,而是要走出去,作鹽作光,進入社會,進入到你周圍的人群中,成為主的見證;帶領人認識耶穌,認識福音,並叫人因看見我們的好行為,便將榮耀歸給天上的父(太5:16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