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徒不屬自己乃屬主。
取材:基督徒生活手冊 許傳道
基督徒的本分,就是“將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,是聖潔的,是上帝所喜悅的”(羅十二1);約翰加爾文描述“這是惟一真實的敬拜”。聖潔的原則把我們引到一個處境,那就是“不要效法這個世界,要心意更新而變化,以及察驗何為上帝的旨意。”加爾文認為每一個基督徒所說的、所想的和所行的一切,都應該是以榮耀上帝為目的。
彼得前書2:9告訴我們,我們是“被揀選的”,是“聖潔的國度”,是“屬神的子民”。聖潔的,不能用為不聖潔的,若是,必損傷他的尊嚴。如果我們不是屬自己的,乃是屬神的,是聖潔的國度,那麼我們的理性和意志,我們的思想和行為絕不能居領導的地位。我們不是屬於自己的,所以不該尋求肉體的私欲。我們不是屬於自己的,所以我們要盡力忘記自己,儘量放棄自己的利益。我們乃是屬神的,所以我們當為他活著,為他而死。我們是屬神的,所以我們要讓神的智慧和旨意管理我們的行為。我們是屬神的,所以我們的全部生活都要以他為合法的導向。一個人已經知道他不屬於自己,也不受自己理性的控制,只把自己的心意獻給神,這種人是何等的蒙福啊!
領人趨於毀滅的最有效的毒素,就是誇耀自己,誇耀自己的智慧與意志力。其實,最好且最蒙福的作法,就是服從上帝的引導。我們首先要拋棄自己,我們要在服事神上全力以赴。服事主,並不是指盲目的順從,乃是甘心願意摒棄心中的私欲,完全降服於聖靈的引導。聖靈改變我們的生活(保羅稱之為心意更新),這乃是生命的真正開始,是異教哲學家所不能瞭解的。因為不信的哲學家把理性當作人生唯一的嚮導,是智慧與行為的唯一準繩;但基督卻要求我們的理性投降,順從聖靈;意思是說我們不是為自己活著,乃是基督在我們裡面活著,並在我們裡面作王(參羅十二1;弗四23;加二20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