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會與世俗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陳終道牧師

 “…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,就是與神為敵了”(雅4:4)

為什麼聖經說與世俗為友的便是與神為敵呢?因為世俗的觀念就是已有罪性的人憑天性自然形成的觀念,教會卻是屬神的子民,是應按神的旨意生活行事的團體;罪人的本性與神的本性有很大的距離。所以教會不應容讓世俗觀念腐蝕,且應保持與世俗分別。

教會被稱為神的家(提前3:15)。為什麼不稱為神的“有限公司”?是否因為使徒時代教會人數少,設立的教會也少,所以稱為神的家麼?不是。使徒行傳第二章記載,教會一開始就增添了三千門徒,不久又增加到五千以上(徒4:4),而且很快的各地也都設立了教會。保羅卻在以弗所書第三章第十五節說:“天上地上的各家(各家小字作全家)都因祂得名。”聖經始終沒有把教會看作機構。雖然教會發展到很大很多的地步時,聖經仍要保持教會是神的家的觀念,並以家的原則管理教會。

“家”是個生命的“機構”。家有組織,有長幼,有權柄與秩序,卻也有骨肉之親的愛在“組織”與權柄之間調和。正常情形下,在家中最受敬重的人,不是最有錢最有權勢的人,而是生命最長大的人。父親養育兒女是出於生命的愛,家主給僕人金錢是為付工價。兒女服事父母是出於孝心;僕人服事主人是因責任與雇價。這就是家與機構的不同。

人們常以教會迅速增長,不能再用“家”的方式治理為理由,卻不是聖經的主張。較主要的原因可能是我們在教導上不知不覺把工商管理的原理作為“牧會”或“治會”的主要根據,對教會是神的家卻沒有什麼體驗。

世俗觀念基本上是功利主義,講利益,講“現實”。世俗化的愛跟聖經所要我們宣揚神的愛絕不相同。但神的家乃是以活出神的愛,傳揚神的愛為宗旨的,全然是兩種不同的目標。生活在今日商業社會中的基督徒,難免受商業觀念的影響。這種觀念必然影響教會。商業化的觀念以有金錢,權勢,屬世地位的居先。但神對教會的期望是教會在屬靈真理方面長成“大人”,成為真理的柱石,為真理作見證,作“神奧秘事”(真理)的管家。

聖經非常注意引導教會方向的正確。人把教會帶向錯誤的方向是比姦淫,兇殺更大的罪。今日基督徒的困難是缺乏屬靈的判斷能力,難辨真假,難辨潮流。我們應存謙虛的心求聖靈引導我們進入真理中行走,讓主耶穌作我們的掌舵者,教會就不至被世俗的潮流吞沒,反可以成為苦海中的燈塔了!

神的兒子們應當起來一同按真理建造神的家,不容世俗的功利思想,虛偽友情污染神家的純真;也不給魔鬼留地步,讓它在神家中作布散分爭的工作(箴6:16-18),使神的家真正成為真理的柱石和根基。(提前3:15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摘改自《金燈台》第7期87.1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