務要傳道,無論得時不得時。 取材:霞步思博客
「提摩太后書4:2」:"務要傳道,無論得時不得時,總要專心,並用百般的忍耐,各樣的教訓,責備人,警戒人,勸勉人。"這節經文告訴我們,傳福音是主的託付"務要傳道"。為此我們每一位信徒應準備好隨時向人傳福音,為主作見證,在神面前要盡上我們的一份。無論得時不得時,也就是說在任何環境中都要傳福音。“總要專心“不要以為隨便傳一下就可以,應看這為最要緊的事情,我們若如此行必蒙神祝福。另外在傳福音時,我們要把真正的福音傳給人,那就是:我們都犯了罪,全世界都沉淪在罪中,虧欠了上帝的榮耀,所以人需要悔改,人需要救恩。惟一的拯救就是耶穌基督,祂是神獨生的兒子,是完全的神,也是完全的人,是我們的救主,是我們的榮耀。祂在十字架上成全神的救恩,從死裡復活。最後我們也可以加上自己得救的見證,以堅固人對神的信心。並且還要“用百般的忍耐,各樣的教訓,責備人、警戒人、勸勉人“。可惜今天許多基督徒都在學業、事業、愛情上專心和用心,卻忽略了在傳福音的事上專心、盡心。我們要知道傳揚主的福音,是一件何等榮耀的事!我們若懇切傳揚主的福音,主說:“我就常與你們同在,直到世界的末了。“(太28:20) 願我們都能為主擺上,傳揚主的福音把救恩帶給人!阿門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