榮耀的教會 (作者于中旻, 節錄自金燈臺活頁刊 第201期 2019.5)
到歐洲旅行,如果需要問路,指引的人常會告訴你的地標,是某道上的大教堂,從遠處可以望見,高聳尖塔上的十字架,遠遠就能夠看到,向着直走,或由那裏轉左轉右,多半會達到目的。時至今天,雖然教堂裏可能冷冷清清,到底還有剩餘價值,該不算壞事。
歐洲進入中世紀,基督教已成為國教,作基督徒不再受迫害。於是教堂建築紛紛興起,即使僅一個小鎮,也認為有必要建一座大教堂;幾個市鎮同時爭取擁有座堂的光榮,也並非罕見。建造教堂,少不得出錢出力;想那時的歐洲社會,經濟狀況實在還不那麼好,對於建堂竟然那麼捨得出錢,不能不叫人感動,比起迷信的中國人,捐錢建造的豪華大廟,不少成為今天的“文化遺產”,並不遜色。不過,建成後那份快意,期望神的賜福,還會收商業利益,總是值得的。
聖經講到榮耀的教會,這樣記着:
基督愛教會,為教會捨己;要用水藉着道把教會洗淨,成為聖潔,可以獻給自己,作個榮耀的教會,毫無玷污、皺紋等類的病,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。(弗5:25-27)
如果有人以為這裏“榮耀的教會”,是指華美絕倫的教堂建築,那將是極大的不幸。
猶太人把木石當宗教。就在耶穌離世前,最後同門徒從聖殿出來。來自鄉下重外觀的門徒,頗為依戀不捨,大加稱讚說:“夫子,請看!這是何等的石頭,何等的殿宇!”(可13:1-4)耶穌不得不掃他們的興,宣告這些美觀的巨石,都要被拆毀。
其實,耶穌在第一次潔淨聖殿的時候,就宣告:“你們拆毀這殿,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。”(約2:19-21)這是預告祂要被釘死在十字架上,死後第三日復活。其重要的意義,是敬拜的轉變:復活的基督,是敬拜的中心;教會是神的聖殿。“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,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裏,已經得親近了…這樣,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,是與聖徒同國,是神家裏的人了;並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,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,各房靠祂聯絡得合式,漸漸成為主的聖殿…成為神藉着聖靈居住的所在。”(弗2:13、19-22)